全国站

工伤认定“新规” 彰显法律担当

智律网整理 责任编辑:王晓澜 2017-09-26 12:56:04 此文已帮助过 778

  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据8月20日《中国新闻网》)
  为了厘清日趋复杂化的劳资关系,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伤事故后的“扯皮”与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明确了职工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当然要属对下班回家途中顺道买菜出意外情形的工伤认定。这对公众来说,尤其是成千上万的上班族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毋庸讳言,近年来工伤保险类行政案件的数量,始终位居各类行政案件的前列,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案件审判过程中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也在不断涌现,纠纷调处的难度也在日益增大。在如此社会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对工伤认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尤其是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进一步细化,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不仅为“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注入了新解,掺进了更多的人性化考量,也为各个单位与个人提供了权威的参照标准与依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导向意义。
  然而,最新工伤认定标准的出台,可能还有不尽完美之处,恐怕会让制度的善意扑了个空。细究这份《规定》,对“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认定,本身就存在语焉不详与字面含义模糊的瑕疵。在这四种“途中工伤”的规定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显然是“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这两个词语。按照规定,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一旦发生意外,都可认定为工伤。比如下班途中顺路到菜市场买菜,既属于日常工作生活中所必需的活动,也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内,更在“顺路”的合理路线中,根据规定这种情况当然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这不仅让众多上班族倍感欣慰,也是对他们切身利益的最大呵护与保障。但是,何为合理时间?何为合理路线?规定本身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解释与界定。
  按照相关人员的解释,之所以在规定中谓之“合理”二字,而未对“合理时间”给予明确的限定区间,是出于人性化的考量。不容否认,下班之后加一会儿班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家常便饭。假如某人加完班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恰好这意外发生在下班时间后的相对较长的时间内,那么按照规定,这种情况到底是合理时间内还是合理时间外呢?显然,相关规定的语焉不详,虽然是出于人性化的考量,但因为制度本身就具有争议,不但不会为纠纷的调处提供参考,反而会让更多的工伤保险类行政案件陷入无谓的矛盾与纠纷之中。
  所以说,最新工伤认定标准,虽然是对“途中工伤”认定的一次拓展与补充,这种善意甚好,但也有人担心在字面理解上会有瑕疵。这也提醒有关部门,在政策出台前,还得多做可行性研究与实效性的考量,才不至于陷入“自打嘴巴”的尴尬境地。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下一步,马上点击“找个律师”按钮,找当地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确保您的权益及时得到有效保护,降低法律风险!如果您的情况比较麻烦,不要再犹豫了,我们建议您第一时间找律师解决。

找个律师

如何选择好律师?

智律大数据帮你精准匹配!
  • 找专业对口的,精准!

    根据案情涉及专业选择,系统帮你细分具体需求,快速找到专业律师。
  • 匹配度最高的,靠谱!

    同时检索全网律师条件,匹配度及理由一目了然,律师结果为您定制。
  • 看案例相关的,放心!

    查看匹配结果中办过自己相似案件最多的律师,他一定更有经验胜任。

Copyright©2024 智律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