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军民 律师
交通事故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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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姚军民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5101200510530861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成都市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4楼A座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姚军民律师,男,法学学士。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会员。曾执业于四川某知名律师事务所,现为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 姚军民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娴熟的办案流程和技巧。特别是在刑事辩护方面,深谙刑事辩护流程,具有严谨的辩护思路和灵活的辩护技巧,成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姚军民律师主办经典案例(部分): ★★经商报报道定为死案的张某某强奸案,经二次退侦、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历经一年多的办案奔波,检察院撤回起诉,当事人无罪释放。 ★★马某某运输毒品罪,一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死刑,二审中本律师提出控方某重要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最终判处被告死缓。 ★★杨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据理力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撤诉。 ★★张某某容留他人卖淫罪,判决被告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高某某抢劫罪,侦查阶段,律师提出法律意见书,无罪释放。 ★★陈某某、李某某、魏某某组织卖淫罪(属争议较大的手淫是否是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的刑事案件),经律师辩护,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无罪释放。 ★★谢某某等人(未成年)抢劫罪,获缓刑。 ★★张某某等20人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辩护,委托人及被告人满意。 由于版面所限,在此仅提供部分案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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