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太福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肖太福律师,法学博士,1966年12月生,1992年3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先后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和法学双重学位。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是既懂经济又懂法律的复合型资深律师。 资质条件 1、1992年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2、1995年取得国家首批注册税务师资格; 3、1999年被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授予证券律师从业资格; 4、2001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颁发首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业务特长 主要从事税法、公司法、投资法、证券法、金融法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尤其擅长策划、制定企业改制、股票上市和合理避税方案,在风险投资和项目融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会计和税务方面有专项研究,在金融犯罪、税务犯罪、走私犯罪、公司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方面的刑事辩护中,比其他律师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在罪与非罪的认定和辩护中赢得了广大法官和检察官的信赖和认同。 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先后担任上百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并代理其处理多起疑难经济案件,收回到期债权达近十亿多元人民币,减少经济损失数亿元人民币。十多年来,累计完成刑事、民事、经济案件300多件,其中,为“南昌德国牙医案”、“陈勇金融犯罪案”、“刘晓庆偷税案”、“孙飞华偷税案”、“万成才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等重大刑事案件的研讨和辩护作出过巨大努力,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为“哈尔滨某医药公司虚开增值发票、偷税案(金额四千多万元)”、“某农产品收购公司偷税被稽查案(金额超过一亿元)”进行积极协调、沟通,参与税务行政听证,使当事人免遭巨额经济损失,获得了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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