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丽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王英丽律师系山东金舜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主任。自专职从事法律服务以来,总是尽职尽责的处理每一件法律事务,咨询电话:13153112666。王英丽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会员。 山东金舜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美丽的泉水城市,秉承“明德崇法,崇法惠民”的理念,王英丽律师携律所的全体律师欢迎同行或各界人士莅临指导交流。 王英丽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擅长办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事务的处理,立足于济南服务遍及全国,以其法律专业知识和协调处理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王英丽律师热心公益事业,长期坚持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多次为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执业至今,义务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王英丽律师承办法律事务,既注重从法律角度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又善于结合当事人的需求制定法律解决方案,既注重化解风险,又致力于防范风险,在服务中,善于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力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佳效果。 王英丽律师近几年来承办了大量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成功代理了原告上海启诚钢铁有限公司钢材买卖合同案件,是山东省高院一审的民商事案件,给原告上海启诚钢铁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成功代理了历经8年的赵孔刚劳动争议案件,最后经山东省高院再审,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关升英院长任审判长,审监庭庭长王继鹏任审判员,苏瑁法官人审判员,将该案提审并予以改判,该案系山东省高院最高级别的审判,并记入山东省高院院志;成功代理了上市公司山推股份作为其上诉人,山东省高院二审的商事案件,最后该案由山东省高院发回济宁中院重审并予以改判,使上诉人的利益得到保障;成功代理了国家电网济宁供电公司作为再审申请人,该案系山东省高院的再审案件,最后由高院指令再审并予以改判,维护了再审申请人国家电网济宁供电公司的合法权益。 执业以来,最大的信仰和理念:用诚心和责任心办理好委托人委托的每一件诉讼和非诉讼事务,运用法律为委托人的生活和工作保驾护航,让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山东金舜律师事务所的宗旨是:笃行致知,明德崇法。山东金舜律师事务所秉持厚德载物,润泽万民的品性为广大法律需求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Copyright©2025 智律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