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斌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范斌律师,男,中共党员,1970年10月9日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0210917411。现为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四川省成都市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担任《中华英才网HR经理人》特邀劳动争议点评专家。该律师在十余年的律师工作中,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能。被评为2005年、2007年度、2010年度、2012年度四川省优秀律师及成都市优秀律师。 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劳动工伤、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债务追收等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特别对于劳动争议案件有相当研究。范斌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沟通协调及实践操作能力强,多年办案过程中在司法机关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能够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在十余年的律师工作中,承办了大量民商事诉讼、经济诉讼、刑事辩护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技能,并得到了律师界同行的认可及委托人的好评。 其代理的典型案件有: 代理王某某涉嫌贩买毒品罪一案,经范斌律师代理,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代理杜某某“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瓦斯爆炸”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辩护案(死亡44人),经范斌律师代理辩护,被告人杜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代理陈某某涉嫌强奸罪二审上诉案,经范斌律师代理,由一审三年有期徒刑改判为缓刑。 代理刘某某涉嫌赌博罪一案,检察院建议在5年至7年量刑,经范斌律师代理,法院最终对刘某某判处缓刑。 代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北京市2011年“6.2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经范斌律师代理,法院采纳其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以最低刑期10年有期徒刑予以量刑。 代理李某某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最终因证据不足,公诉机关予以撤诉)。 代理黄某某与四川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委托人黄某某被确认为公司股东,并获得公司分红款50多万元) 代理杨某某与四川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纠纷案(委托人杨某某获得公司退股款180多万元) 代理张某某、陈某某、代某某与成都某家居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案(因对方公司违法注销,公司全部股东连带赔偿委托人货款损失200多万元) 代理代理泰科集团(世界500强)-下属球阀制造(四川)有限公司与四川某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委托人胜诉并收到全部货款)。 代理四川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二重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委托人胜诉并收到全部货款)。 四川某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诉成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胜诉并收到全部工程款)。 代理赵某某诉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再审一案(经律师 代理撤销二审法院判决,全部予以改判)。 代理谢某某诉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二审(经过律师代理,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全部予以改判)。 代理袁某某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截肢劳动争议纠纷案(袁某某得到全额赔偿)。 代理导游王某某与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某导游服务有限公司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为工伤并获赔偿)。 代理公司高管王某某与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代理公司高管张某某与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张某某获赔30多万元)。 代理白某某与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天府广场景观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委托人胜诉并获得远高于预期的赔偿款)。 代理杜某某、张某某诉德阳市某电器商场热水器安装致人死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获全额赔偿)。 代理潘某某、杨某某诉冯某某、匡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判决赔偿共计130多万元)。 代理常某某与四川某运输有限公司、四川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全部赔偿款)。 代理张某某与四川米兰美容外科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委托人胜诉)。 代理陈某某与吴某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委托人陈某某分得一全部房产)。 代理彭某某与彭某、张某某等人遗产继承纠纷案。 代理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台资企业)在四川项目投资、公司设立并购、股权质押等系列法律事务案。 代理德阳某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购系列法律事务案。 代理马绍尔群岛国人张某某与王某某股权纠纷系列法律事务案。 代理美国人瑞某某在中国境内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该律师在全国性相关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法律论文,曾代理的高速公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张某某诉四川米兰美容外科医院医疗事故纠纷案、王某某诉四川某药业有限公司”地震携包逃跑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劳动争议纠纷案,得到川内各大媒体及各大门户网站的广泛关注和报道。 主要或曾服务的客户有: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泰科集团(世界500强)-凯特姆球阀制造(四川)有限公司、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良木缘咖啡西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大旗软件有限公司、四川天海农业有限公司、四川某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易思维软件有限公司(美资企业)、成都超维软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友爱园林有限公司、成都银华军训器材有限公司、四川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等。 范斌律师对所代理的法律事务总是勤勉尽责,极富责任心,遵行诚信为本的办案宗旨。其所代理的法律事务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和同行的认可。范斌律师郑重承诺将继续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实用和及时的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3880004910028-87616148(办)。邮箱地址:412215355@qq.com,微信号:13880004910,QQ:41221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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