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基本情况: 张艳,女,上海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目前执业于上海宝淳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公司法务等多方面的法律事务。 本人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严密的分析能力、敏锐的判断及应变能力 ,并秉承“以我所专、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愿意为需要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务擅长范围: 一、刑事法律服务: 1、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维护其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3、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审查管辖,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会见被告人,出庭辩护,提出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辩护意见; 4、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的材料,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申请鉴定、参加庭审,举证质证,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提起上诉; 二、婚姻家庭法律服务 1、代理各类离婚纠纷、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件; 2、起草婚前协议、离婚协议、分居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收养协议; 3、提供解除同居关系法律服务,代理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纠纷诉讼案件; 4、代理家庭遗产继承法律事务、遗嘱律师见证; 5、代理家庭分割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案件; 6、代理动拆迁房屋分割析产纠纷诉讼案件; 三、合同法律服务 1、提供各类合同法律咨询; 2、参与合同的谈判,合同对方的资信、资格、资历调查;.接受委托,参加合同谈判,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 3、草拟合同,制作各类合同文本、范本; 4、审查、完善合同; 5、提供合同的抵押、担保的法律服务; 6、帮助企业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7、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债权债务法律服务; 8、跟踪合同对方的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变化情况; 9、处理合同成立后的撤销、生效、违约责任、解除、不可抗力、抵消、转让等; 10、接受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委托,解决合同纠纷,必要时代理仲裁或诉讼; 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1、对公司企业遇到的问题给予法律咨询意见,担任公司法律顾问; 2、审查、修改、起草交易合同,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3、参与公司的设立、兼并、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和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4、参与公司的商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方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发表授权律师声明; 5、提供公司专项投资项目、融资法律服务; 6、为公司提供对商业伙伴或商业对手的资信调查服务; 7、为公司提供债权、债务处理全套法律服务; 8、参与各类企业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并购与资产重组,参与公司股权转让与受让,包括参加谈判、代为起草《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9、为公司提供税务、工商、环境保护、社会保险事务法律服务; 10、为公司提供劳资纠纷、劳资工伤纠纷法律服务; 11、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 五、劳动法律服务 1、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务综合管理法律服务; 2、为企业提供劳动制度设计和管理法律服务; 3、为企业提供保密制度设计和管理法律服务; 4、为企业提供建立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服务; 5、为企业或劳动者个人提供重大工伤法律服务,代理仲裁和诉讼; 6、代理企业或劳动者个人重大、疑难劳动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办案格言: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联系方式: 手机:15801933148 邮箱:86183284@qq.com 地址:上海市天目中路267号(蓝宝石大厦)13楼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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