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明武 律师
婚姻家事 重庆杰义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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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莫明武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重庆杰义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50001201210702964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华宇地产1-10-6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莫明武律师,重庆杰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法律专业出身,从事律师工作多年、职业经验丰富,善于利用多部门、各资源办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业务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成功为多名当事人进行成功辩护:罗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57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莫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证据、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莫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收集证据、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在看守所释放; 王某涉嫌职务侵占,在莫律师的辩护下变更为挪用公款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随后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检察院最终免于起诉; 张某涉盗窃巨额财物,经莫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申请对涉案物品价格重新鉴定,公安机关最终认定盗取金额为较大,判处刑罚时从轻处罚,刑期从10年以上,最终降低至2年以下; 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莫律师接收家属委托后,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详细经过;然后向目击证人调查取证,向侦查机关交换意见,最终公安机关已证据不足,主动撤案处理。 吴某涉嫌组织、聚众赌博犯罪,莫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及时了解案件情况、与承办刑警大队交换意见,最终公安机关已刑事证据不足、主动撤案处理。 罗某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二重伤的事故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莫律师接受罗某家属委托后,在看守所会见了罗某,详细了解了事故发生经过,及时收集了罗某自首、救助伤员等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证据,与受害者家属沟通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最终罗某被判处缓刑。 张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捕,临近开庭阶段其家属委托莫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莫律师及时进行全卷阅卷,详细分析所以证据材料、向张某了解事实经过,莫律师认为指控张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法庭上进行罪名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莫律师的意见,认定张某只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莫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尽心尽力,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委托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2、企业法律顾问方面事务:莫律师除精通法律专业外,为更好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保驾护航,先后取得企业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证券、期货等金融领域的投资、咨询资格;现正在进行注册会计师的考核与注册。公司、企业的发展壮大难免会遇到合同、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法律风险、纠纷,因此离不开法律等专业领域的辅导。 莫律师为多家企业、金融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如(重庆通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专项法律服务;华安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福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创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怡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博美涂装工程装饰有限公司、万润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 3、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莫律师团队办理多起民商事领域/合同事务/公司事务/工伤事务/侵权纠纷等法律事务案件:主要业绩:担任多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人;担任多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离婚、遗产纠纷、劳资纠纷等民事案件代理人; 4、社会服务方面:2013、2014年度,莫明武受聘渝北区司法局委托,担任渝北区金果路等社区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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