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丹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胡丹律师,2010年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系,大三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进入宜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任专职律师,2012年进入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工作以来,涉猎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2010年所办案件“王某工伤事故赔偿案”被收录至《无锡工会维权案例选编》,2011年所办的“房产纠纷案”曾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采访并制作成节目“妈妈的恋人”,该案也被江苏卫视、无锡电视台及报刊杂志等媒体采访选播。2011年度所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孤儿继承案”被评为“2011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经典案例:王某工伤事故赔偿案:2010年6月15日,某公司职工王某骑自行车在下班途中被驾驶小轿车的张某撞到受伤,在交通事故处理未果的情况下,向单位提出认定工伤。单位为逃避责任否认劳动关系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胡丹律师受到王某的委托后,及时了解分析了案情,立即先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张某负全责。在依法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后,王某依法获得了交通事故方面的赔偿共计165650元。然而,在申报工伤途中,因王某刚到单位几天,单位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帮其缴纳社保,单位一口否定了劳动关系,工伤申报程序被迫中止。胡丹律师指导并协助王某取证,在搜集了工作服、考勤表、录音资料等一系列证据构成一条证据链后,劳动关系最终被裁决认定。单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以败诉告结。历时半年,王某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双赔”。 孤儿继承案:自2005年丈夫去世后,殷某就带着女儿柯某生活在一起。2009年10月,殷某通过中介向尤某购买了一套位于宜兴市和兴佳苑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支付了房款47.5万元。2010年6月20日殷某因病去世,在整理其遗物的时候,家人发现了购房合同及收条,于是立即找到尤某要求过户交房,却发现尤某早已将房子卖与他人。胡丹律师受到殷某家人的委托后,立刻依法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购房合同有效。尤某贪小便宜,在中介的误导下,将巨款退给了毫无代理权的徐某,且将该房转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尤某已然构成违约,鉴于讼争房屋目前无法返还,原告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并要求被告返还房款及承担违约金。最终法院判令解除购房合同,并由尤某退还房款47.5万元,承担违约金15万元。 座右铭: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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