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帅 律师
婚姻家事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最新案例

徐帅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徐帅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1101201510762809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A座31层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律师姓名:徐帅 执业证号:11101201510762809 业务手机:15010743342 邮箱网址:15010743342@126.com 办公电话:010-58698899 传真号码:010-58699666 所属律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所属地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A座31层 邮政编码:100022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北京市某检察院、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为北京XXXX影业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协会xxx工作委员会、四川xx投资管理公司、中国技术xx有限责任公司、北京xxxx文化传媒公司等十余家公司提供下列服务 1.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建议,拟定法律解决方案; 2.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3.出具律师函; 4.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帮助培养法律事务人才,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 5.完善和规范包括股权结构、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在内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律师建议或意见书; 6.参加重要会议,并提供法律意见; 7.代理参加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并参与监督合同的履行; 8.接受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代理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10.为涉及的房地产、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组、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11.对个人(最高管理层职务以上人员)的法律咨询服务。 刑事诉讼项目(略):蒋某玩忽职守案、叶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才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娄某某贪污案、陈某非法经营罪一案、谭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赖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周某某合同诈骗案、温某涉嫌债务侵占案、万某某危险驾驶罪等 民商事诉讼项目(略):浙江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柳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瑞安市xx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xxx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北京xx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海淀区xxxxx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xxx与北京x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xx欠款纠纷一案、刘xx与xx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行政违法及赔偿案、郑xx继承案、珠海xx与xx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二审一案、林xx与佛山市顺德区xx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刘xx与北京xx文化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xx天然气公司诉xx县人民政府、xx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许可行政赔偿案、梁xx诉xx区人民政府撤销违建行政处罚案、中国xx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云南xx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xxx图片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梁某某离婚纠纷案等。 新三板(ipo)法律服务项目: 为 北京xx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北京xx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xx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新疆xx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xx股份有限公司(原天交所挂牌企业)、新疆xx制药有限公司、安徽xx公司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xx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市xx科技有限公司、山东xx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一)企业改制设立股份企业并规范之法律事务: (1)协助企业设计其改制方案; (2)审查并确认其改制方案的合法性; (3)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设立的发起人协议; (4)协助企业起草股份企业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5)出席股份企业创立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6)审查股份企业之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条件; (7)审查股份企业之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关系; (8)审查股份企业与其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协助设计关联关系的处置方案; (9)协助起草与股份企业设立有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10)审查股份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协助规范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协助审查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协助起草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2)审查股份企业的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情况; (13)协助起草有关无形财产专有权、使用权处置协议; (14)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产经营性综合服务协议; (15)协助起草股份企业与关联企业之生活服务性综合服务协议; (16)企业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尽职调查工作之法律事务: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公司的经营许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的资产状况;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税务状况;劳动人事;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及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股权演变情况等。 (三)协助公司处理如下业务: (1)参与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按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要求,起草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调查工作底稿,制作备案文件等。 (2)、审议企业进入代办系统前后的相关协议并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主办券商为企业股份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核查意见、见证意见等。 (4)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进行辅导。 (5)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辅导。 (6)为企业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有关法律咨询。 私募基金法律服务项目:为上海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xx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深圳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十余家私募基金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提供从设立咨询、基金模式设计、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运营法律风险治理、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投资业务专项法律风险防范等综合性的法律服务,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设立、变更、产品发行、项目投资及日常运营符合基金协会的监管要求,全面清理和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法律风险。 (二)专项法律服务 (1)私募基金管理人初始登记法律意见书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提供专业、审慎的尽职调查,遵循律师证券业务从业规范,在保证律师执业独立性的基础上,严格依据基金协会的规范性要求,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初始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 (2)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法律意见书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提供专业、审慎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审查,严格依据基金协会的规范性要求,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事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 (3)私募基金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法律服务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各类私募基金提供投资决策、风险控制、规范运营等全流程的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法律服务,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各类私募基金符合基金协会的监管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体系。 (4)私募基金发行专项法律服务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契约制、合伙制、公司制及各类私募基金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5)基金项目投资专项法律服务 为私募基金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项目投资提供方案设计、模式选择、尽职调查、商务谈判、法律文书起草等全流程法律风险治理法律服务。 (6)基金清算法律服务 为期限届满或其他重大事由导致基金进入清算提供全程基金清算法律服务。 中银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是经司法部门批准的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也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以金融证券和法律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界和金融证券界已经牢固树立了“中银律师”的品牌。中银现有律师和工作人员约1800人,大部分律师获得国内及国外著名学府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且多数律师具有在政府、企业、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或执业的经历,在法律和商业领域具备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中银律师总部设有十一个法律业务中心,即:金融证券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中心、公司业务法律服务中心、房地产 与建筑工程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心、国际业务法律服务中心、贸易救济与WTO法律服务中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中心、 刑事法律服务中心、不良资产法律服务中心和大宗商品交易及商品金融法律服务中心,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各业务中心下设以若干不同的业务部门。

Copyright©2025 智律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1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