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方琪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1、个人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同、协议、婚姻、继承、雇佣、要求赔偿补偿纠纷、财产物权纠纷、劳动案件、房产纠纷、个人知识产权、侵权、债权纠纷等各种案件; 2、公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同、股权纠纷、债券发行、股票发行、重组上市、申请破产、公司清算、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诉讼及非诉案件、催收账款、风险控制管理、承包纠纷、房地产案件、劳动案件、竞业限制、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纠纷、尽职调查、财产纠纷及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各种案件等; 3、刑事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刑事案件,公司职务侵占案件、公司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企业人员受贿案件、企业外部侵权犯罪、个人辩护、指控他人犯罪行为及各种刑事案件等; 4、行政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行政处罚、行政采购、行政许可、知识产权驳回等相关决定的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 5、公司内部管理及相关申报,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种认证资质、资助的申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风险控制方案的制定、股东股权利益的维护等; 6、涉外案件、涉及技术专业性的案件、涉及金融投资、担保及其他财会类的案件等。 作为一名执业于多个法律领域的律师,对公司的管理、结构、财会、技术、各种法律程序(包括诉讼和非诉)非常熟悉,从个人,到企业、公司,再到律师事务所,处理过大量的、多种领域的法律案件,并且能够处理许多涉外的案件,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经验。 我方并不是一个律师个人为客户及委托人进行服务,而是一个律师服务团队,能处理许多知识产权、金融、公司等各种专业性很强的案件,以整个律师团队的智慧和力量,为各类客户及委托人进行法律服务。 作为律师,最重要的两点应该是尽职和诚信。尽职就是为客户及委托人尽心尽力服务,不投机取巧,客户利益至上,为客户谋取最大的法律权益和经济利益;诚信就是对客户及委托人,以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服务,不夸大办事能力,不因为追求经济利益大包大揽,对于不可能完成的案件进行承诺,不额外增加客户及委托人的法律费用支出,不因获取律师费而让客户及委托人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欢迎各客户及委托人进行监督及举报。尽职和诚信是我们律师团队的宗旨,是我们开展法律工作的原则。 对于多次委托的委托人,关系深厚的个人及单位,我方将比照法律业务行情,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律师服务费用方面给予最大的优惠。 欢迎各行业的公司负责人、其他个人、单位、组织向我咨询各种法律案件,我和我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大家进行法律服务,此外,无论是否有法律事务需要我们服务,我们都愿意多多交流,结识更多的各业界的朋友。 个人简要说明:汪方琪,广东利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A证),办理全国各地案件,可以进行出差的服务与交流,长期往返于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及各地处理法律案件,联系方式15818721800。 签订有法律顾问协议的单位,除日常免费顾问服务外,如有诉讼案件和重大项目案件,律师服务费优惠最大【汪方琪律师为我公司(重庆善今者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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