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华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李欣华律师 十年公诉人经历,五年检察委员会委员职位,市级“十佳公诉人” 、省级“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千起刑事案件的锤炼,铸就了李欣华律师骄人的办案业绩。在面对每一起刑事案件时,他独特的审查视角总能找到精准的辩护切入点、娴熟的辩护及沟通技巧总能说服每一位承办人员。 该律师现供职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系河南省律协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分会会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家咨委会委员,专职刑辩律师。 联系电话:13938447343 13523407396 传真:0371-63290622 邮箱:leexhua1688@163.com 办公地址: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商厦19、20楼 成功办理的部分案件: 1、信阳冯某生诬告陷害案(撤案) 2、信阳桐柏县张俊科故意伤害致死案(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马培山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4、马文波故意杀人、系列抢劫案(马系第一被告人,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二被告人宋某某被判死刑,已执行) 5、刘新广诈骗案(案件开庭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被告人即被释放) 6、商红亮强奸案(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7、朱金魁抢劫案(减轻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8、刘永成故意伤害致死案二审辩护(从死刑改为死缓) 9、安阳高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未作起诉) 10、商丘关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数罪从轻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11、甄永臣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死刑,二审正在审理中) 12、王天合贪污案(数额从7万多减为4万多,后被判二年徒刑) 13、省盐务局原财务处长刘某贪污案(涉案30余万,一审从轻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14、郭心魁系列抢劫、强奸案二审辩护(从无期徒刑,至二审发回后商丘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15、孙某诈骗案(涉案金额1046万,一审从轻判处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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