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敏华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983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于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任教;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于华东政法学院三年研究生学习,主攻中国刑法,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12月,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教员。曾参与编著《刑法修改研究综述》、《各类案件证据的实用》、《法律实用手册》、《检察书记员教程》、《企业家法律实务手册》,并发表论文若干篇。其中,《刑法修改研究综述》一书曾获多项国家和地区图书大奖。 1994年12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有不少案件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经典案例。其中,“借腹生子荒唐案”被评为上海市自1994年至2004年十年间十大名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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