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永盛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985年9月进入西南政法学院学习,1989年7月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法毕学合证字第004299号),1998年9月至2000年12月,参加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结业证书,现正申请武汉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8月—1996年12月,在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因工作成绩优异,199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审判员”,1996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7年1月—2002年4月,在六枝特区司法局拓新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专职律师,共办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260余件,受聘担任多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执业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受到了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普遍好评。因成绩显著,199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 2002年5月—2003年2月,在广东连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工作。 2003年3月至2011年6月,供职于广东明浩律师事务所、广东佳思特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后,现供职于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0210401136。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房地产法律业务和金融法律业务;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丰富的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经验。 为人正直公道,敬业爱岗,工作勤奋,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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