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灿辉 律师
劳动纠纷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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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刘灿辉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劳动纠纷
  • 执业律所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419200910100819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东莞东城区东城东路五号东华大厦五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刘灿辉律师简介 刘灿辉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律师协会会员,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911100819。 刘灿辉律师1977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1998年以湖南省律考总分第二的成绩取得律师资格,次年正式执业,2001年成立湖南序光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三年后东莞执业至今。 刘灿辉律师执业十几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深受委托人的好评和赞誉。承办千多件诉讼和仲裁案件,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刘灿辉律师办理的案件影响深远、热点突出、效果显著,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东莞电视台、广州日报、东莞日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南方报业网、东莞阳光网等媒体追踪报道。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严格客户保密制度,以专业的法律技能,严谨的执业道德,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擅长的业务有公司法务、房地产事务、劳动争议、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等。 曾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件有: 代理被告东莞市城建规划局与石竹新花园业主“反变电站”行政诉讼案,一二审均胜诉。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而被列为东莞2010年度十大案件之一。 代理被告某商品住宅建造公司与原告刘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需赠送地下一层及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等索赔金额共计170多万元,该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被告某商品住宅建造公司与原告徐某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一房二卖提出双倍赔偿,被告律师提出原告滥用诉权、诉讼请求自相矛盾、被告无一房二卖的主观故意,开庭后,原告自知理由不足主动撤回起诉。 代理原告朱某某诉被告某投资公司、某开发建设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二被告再次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得到法院的确认。 代理被告某地产公司与叶某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房屋赠送面积不符而存在欺诈,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律师提出被告完全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不存在欺诈行为,该案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被告某地产公司与林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逾期交楼,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律师提出房屋在《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出具前,房屋已实际交付给原告进行装修,该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代理被告某地产公司与杨某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合同系霸王条款,双方对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未能缔结,遂要求退定20000元,被告律师提出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是原告的责任等,该一二审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被告某投资有限公司与龚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所购买房屋系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要求返还房产转让款,被告律师以该案不属法院受案范围为由进行抗辩,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代理原告胡某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原告聘请律师前被告拒绝退定,原告律师介入并取得相关证据后,以被告隐瞒事实、虚假承诺为由起诉后,被告主动退还原告定金。 代理某机械公司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周某起诉机械公司支付延期安装调试违约金80多万元,代理律师在受理该案后及时提起反诉,要求周某支付剩余货款,两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周某诉讼请求,支持机械公司诉讼请求。 代理上诉人某通讯发展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审法院以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代理律师以特别约定优于一般约定,被告拒赔有违诚信等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支持了上诉人的请求,使得上诉人几十台GPS被盗车辆能得到理赔。 代理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与张某、某商务酒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主张被告违约侵害其合法权益索赔600多万元,被告律师提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存在违约行为、原告无损失等理由,得到法院支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被告某建设公司与梁某某、第三人某工程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李某某主张被告赔偿开挖鱼塘造成损失30万元,被告律师以主体不适格、无过错、无侵权行为等为由进行抗辩,一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在担任被告人刘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起诉书控诉刘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辩护律师提出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等,该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认定刘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曾代理的楼盘有: 南城御花苑、大朗财富公馆、塘厦锦绣花园、道滘广华中心广场等。 执业准则: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灿辉的联系方式 手机:15920215788、15899678866(助理) 电话:086-769-22500138、22500139(直线)传真:0769-88833538 工作QQ:1191190769、740043668(助理)电子邮箱:liuch1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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