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科峰 律师
合同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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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王科峰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合同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0119951103915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甲8号尚都国际中心511-513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学历和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资格:中国律师资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社会职务: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华环保联合会维权律师,中国企业国际发展协会顾问。 个人简介:王科峰,北京专家律师,华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律师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2003年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全国仅有的拥有“双资格”的知名律师之一。 王律师2000年在北京京西宾馆参加国家举办的“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尉健行、罗干等领导出席);2001年至2003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法学硕士;2002年在清华大学参加司法部第十五期涉外经济法律人才英语培训班。2003年至2006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同年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的采访,谈大学生假期打工的维权问题,并制作电视节目播出。同年参加全国涉法信访工作会议。同年出席中英国际法律研讨会。2005年接受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的采访,谈律师的定位和律师法的修改建议。同年出席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学习专家座谈会,并作大会发言。同年法制日报记者采访,首次提出修改律师法应赋予律师刚性调查取证权。2006年与中国著名刑法专家江礼华教授(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常务副院长)、张泗汉教授(原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等人开展商务调查业务,并主办《中华商务调查网-法庭之友)(中华法务网)。2006年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和日本一桥大学主办的“欧洲法在东亚的移植与改革”国际学术研讨会。同年接受《搜狐网》的在线访谈采访,谈“掉渣饼”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同年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和中央党校政法部举办的“中共依法执政研讨会”。同年出席《中国安全生产报》和《中国煤炭报》主办的整顿关闭煤矿专家座谈会,并发表意见。2006年入选中国拆除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库律师。2007年4月应《教盟网》邀请,讲解合同法的有关问题。6月15日,《法律与生活》杂志第348期律师信箱刊登法律解答。10月27日—31日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七期环境保护法律实务研习班(全国法院、环保和律师系统)并结业。2008年5月9日邀请中国著名的四位刑法学家周道鸾、江礼华、张明楷、刘仁文举行疑难案件法学专家论证会。2008年5月10日—11日在贸大参加香港杨良宜先生关于国际贸易讲座。2008年7月8日参加国家司法部长吴爱英等领导到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调研,并受到接见。7月11日提起的诉中国联通拒绝补卡一起公益诉讼,被《检察日报》、《中国工商报》报道。2008年10月17日参加商务部主管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座谈会(中美律师见面会)。2008年11月3日参加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先进表彰大会,个人荣获奥运工作“奉献奖”。2008年11月15日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50周年所庆。2009年3月14日参加《中国律师》杂志社与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国际金融危机下律师发展论坛”。5月1日,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之声”栏目中评说《生活中的合同法》。6月13日,受邀参加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环境公益诉讼论坛”。2009年12月荣获“中国律师60年原创文章大赛”优秀奖。2010年1月代理的山东聊城拆迁案被新京报、央视、新华网等全国各大媒体报道。2010年1月接受《中国日报》记者程盈琦的采访。2010年1月参加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创新大会。2010年2月参加中央领导周永康等同志到盈科律师事务所看望慰问律师活动。2010年4月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梁晓辉的采访,谈数字音乐版权保护法律问题。 2010年5月应邀到北京电视台参加《非常看法》节目录制,作为专业律师发表法律意见,该台6月6日晚科教频道播出。2010年6月应邀参加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录制,作为嘉宾现场发言,该台6月5日播出。2010年7月1日,应邀参加富士S205相机投诉事件研讨会,作为嘉宾发言。2010年7月23日、8月10日、8月23日分别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谈大连中石油管道爆炸污染的法律责任问题,该报三次发文报道。2010年8月4日受邀参加第一财经电视《首席评论》节目录制,谈大连输油管道爆炸的相关法律问题;该台和宁夏卫视当日晚上播出。2010年9月19日王科峰律师荣获“第三届创业中国2010年度十大杰出律师”荣誉称号。2010年9月接受近众多消费者的委托,免费代理富士数码相机质量问题公益案件,进行交涉、诉讼。2010年11月26日参加“第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2010年11月27-28日参加“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提交论文《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被收录论坛文集出版发行。2010年12月2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王先知的采访,谈周生生手链的质量问题;12月5日该报发表《周生生手链“注水”,贵金属检测标准失语》。 2011年1月8日应邀到人民大会堂参加“第三届建设创新型国家大会”。1月16日应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邀请,出席“互联网络等新媒体版权保护及创新研讨会”,并作三个小时的讲座。2011年2月16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王先知的采访,谈家乐福“价签门”事件;2月18日,该报发表《家乐福再报差价索赔难,公关总监闪电离职》。2月23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王先知采访谈白象商标和白家商标纠纷法院裁决的相关问题。2月25日,本人的作品《房屋转租为哪般》获得第二届中国律师原创作品大赛“优秀作品奖”。3月8号,在律师办公室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王先知的采访,谈网购和团购中的消费者维权和相关法律问题;3月11日,该报发表《网购:野蛮生长,杂草待锄》。3月10号,接受英国《卫报》北京分社记者林怡的采访,谈城市安装摄像头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题。3月15日,维权网、新华网等报道本人代理消费者起诉富士相机质量一案。3月24号,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郎振记者采访,谈京沪高铁建设项目审计出问题的相关法律事项。 王律师的著作《担保法论》,1996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发表论文《对“律师”重新定义的立法建议书》〉和学位论文《论合同解除权之行使》,以及《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诸法并用,方有良效》、《在商言法,趋利避害》、《电子眼窥视下的隐私权》、《从奴隶属于物到动物不是物》、《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律师人权,不容践踏》、《房屋转租为哪般》等法学文章等多篇。 王科峰律师多次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瞭望东方周刊、方圆、法律与生活、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律师网、搜狐网站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王律师执业20年来,先后办理10,000多件法律事务,先后担任一百多家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业务涉及多个法律领域。其中,办理了许多重大、复杂、疑难和知名的案件,例如朱某诉某报社等的名誉侵权纠纷、刘某与某电视台等的肖像权纠纷、银河纸业公司与河南银鸽股份公司商标权纠纷、中国营销风险防范著名专家张云起教授与中国纺织出版社及编著者等的三起著作权案件、中国企业文化著名专家刘光明研究员与企业管理出版社及编著者等的著作权案件、东方影视制作中心等制作的电视剧《美丽新世界》与合作方的合作合同纠纷案件、《神州》杂志社与三家公司的三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与某公司的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上海某公司股东之间争议额达一亿多元的刑民交叉案件、上海某台资企业知识产权打假调查案件、山东某知识产权公司的专利维权案件、北京奥科瑞丰公司的并购法律顾问事务、山东太阳金店有限公司调查项目、星牌优时吉公司的专项法律意见、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与林州某公司的一千多万元借款合同纠纷、北京快捷生活商贸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山东青岛某公司的重大融资项目等等。王律师并与著名的法学家刘俊海教授、张玉瑞研究员、莫纪宏研究员、刘仁文研究员等合作办理业务。王律师的执业信条是“依法执业,热情服务;捍卫人权,追求正义”,非常乐意为客户排忧解难,规避风险,创造价值,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为平等、均富、正义、和谐的社会做出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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