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伟 律师
合同 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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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龚伟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合同
  • 执业律所 广东润科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401201010237908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193号百汇广场6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教育经历: 1、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本科)2、西北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专业特长房地产案件(“三旧”改造、购房纠纷)、公司兼并重组、劳动纠纷案件、公司法律顾问业务、金融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婚姻家庭、经济合同案件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执业经历: (1)烂尾楼盘、公司股权收购项目:在珠光集团工作期间曾先后主办了珠光集团收购越秀广场(既越秀宾馆)项目(港资)、南沙丽苑新村项目(港资)、从化流溪河山庄项目等烂尾楼盘收购项目和珠光集团收购南方国际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权项目;在富力地产工作期间又经办了富力公司收购森华房地产公司股权项目、富力公司收购宝岗大道3号地块项目等一系列烂尾楼盘收购项目和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2) “三旧”改造项目:参与的“三旧”改造项目有:广铁南站项目、杨箕村改造项目、猎德村改造项目、沥窖村改造项目、金沙洲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项目、共和村、梓元岗及石围塘火车站综合改造项目、白鹅潭新隆沙改造项目、小北御景物业置换项目、珠江新城石东村改造项目、海珠桥南旧城改造项目、天河干休所改造项目、流花干休所改造项目、AEC汽车城改造项目、石围塘合作开发项目、天津泰达合作开发项目、天津大寺村改造项目、惠州珠光御景项目、北京长辛店一级开发项目以及广东珠光集团收购南方国际集团项目等(3)已起草的重大合同:先后起草的重大合同有:《黄沙项广铁南站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杨箕村改造合同书》、《金沙洲保障性住房合作建合同书》、《惠州仲恺产业区潼湖湿地公园合作建设框架协议》、《猎德村合作改造协议书》、《沥滘村改造框架协议》、《某证券大厦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宝岗大道3号地块转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共和村、梓元岗及石围塘火车站综合改造框架协议书》、《白鹅潭新隆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东圃联谊项目收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小北御景楼宇置换协议》、《金桂圆物业买卖协议》、《林和西路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南沙项目收购合同》、《珠江新城项目收购协议》、《沥滘村改造合作合同》、《天津汉沽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天津大寺村改造开发合同》、《北京长辛店一级开发合同》、《惠州土地收购协议》、《河北省香河土地收购协议》、《天河干休所开发协议》、《流花干休所开发协议》、《AEC汽车城股权收购协议》、《石围塘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建信信托融资合同》以及《建瑞信托融资合同》等一大批非范本合同;    (4)参与代理的主要诉讼案件有:①陈某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12万元),法庭辩论后对方当庭撤诉;②孙某诉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29万元),以我方胜诉结案;③北京某标识公司诉北京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8.4万元),以我方胜诉结案;④蒋某诉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标的额415万元),越秀法院判决向对方支付工程款18万元;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诉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700余万元),本案已经对方和解结案;⑥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2.5亿元),本案已经对方和解结案;⑦水利三局诉广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的执行案(标的额3200万元),本案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⑧胡某诉广州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2万元),以我方胜诉结案;⑨刘某诉广州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1.7万元),以我方胜诉结案主要社会职务: 1、广州市房地产协(学)专家委员2、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3、广州市民革海珠区总支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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