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俊义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973年11月出生,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以梧州市最高分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从事律师工作十年。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善于快速应变,富有同情心、正义感、以及创新精神。 【承办案例】在执业过程中,凭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敢于大胆设想、善于小心求证,独立承办了不少成功的案例:(1)震惊海内外“广西毒月饼”案,代理广西企业起诉广东电视台、广州日报社等媒体;(2)代理广西苍梧电力有限公司策划、收购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在苍梧1.48亿元债权案;(3)甘肃永靖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广西长洲水电开发公司、广州水电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标的6000多万元];(4)在梧州市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中,为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姚某辩护[指控涉案金额近500万元,二审宣告姚某无罪];(5)黑龙江省绥滨公司富锦分公司总经理刘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指控涉案价值1800万元,刘某无罪释放];(6)青海省三木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赵某无罪释放];(7)藤县汇能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某涉嫌受贿案[苏某十一年改判一年六个月];(8)苍梧六堡中学(6.16事件)吴校长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吴校长免罚、恢复公职]。此外,还承办了市交通局、环保局、梧州造船厂、梧州商贸校、梧州林校等单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顾问】本人与团队协作,担任广西置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储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广雅房地产开发公司、梧州嘉洋房地产公司、苍梧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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