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光 律师
合同 河南豫英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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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张宏光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合同
  • 执业律所 河南豫英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101199410666927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紫荆山路72号裕鸿花园c座11层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张宏光        20年资深律师。 河南豫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执业证号:14101199710666927 简历 1993年,郑州市法律服务处法律工作者,郑州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同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起,从事专职执业律师。 先后担任: 河南省第四律师事务所第一分所主任,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河南豫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 影响较大的成功案例     1. 河南首例走私古钱币案——“蒋季春走私文物案”。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报道,众多媒体关注。 该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担当公诉人,市检察院数十名检察官旁听,中央电视台等十多家媒体齐聚现场。审理阵容之强,关注程度之高,十分罕见。 武汉老人蒋季春到郑州,往美国邮寄古钱币,其中31枚被“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三级文物。按法律规定,该案最低刑是无期徒刑,最高刑为死刑。 张律师作无罪辩护,当庭指出专家鉴定的要害错误,认为涉案古钱币均为一般文物,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休庭后,法院又委托陕西、河南两省专家重新鉴定。两省专家的意见与张律师的观点完全一致:涉案古钱币均为一般文物。按法律规定,被告人当属无罪。蒋老先生终于重获自由,回到了武汉。 河南电视台《走进法庭》播报了开庭实况。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海外版、法制日报、大河报、东方今报、郑州晚报、郑州日报,以及大大小小的众多网站都纷纷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2. 首例特大跨国网购诈骗案——“海金全网络诈骗案”。 这是通过外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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