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 律师
合同 河南天工唯真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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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杨红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合同
  • 执业律所 河南天工唯真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6021999A165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西工区涧东路得天居星座5-102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我叫杨红,1975年7月出生在海南岛一个普通的军人家庭,自小为人秉直的父母就教导我:长大了不管干什么,都要以诚待人。 三岁的我跟随转业的父母来到洛阳,在这具有浓厚历史与文化气息的小城里,我幸福的成长:演讲比赛我拿过第一,干部竞聘我担任学校的团支书,从小,无数的奖状像鲜花一样簇拥着我。 1994年我考上了河南财经学院,在这里,我锻炼了自立的能力,我打工、担任校刊的编辑、举办模拟法庭、组织同学去法院、检察院实习,有很多导师告诉我:当律师吧,你很合适! 大学毕业的当年,我考取了律师资格,在河南天工唯真律师事务所里, 从明白在看守所内应该让被告人走在前面,一点一滴的,成长为一名严谨、敬业的专职律师。 曾经,震惊全国的二.二九金祥武故意杀人案,由江泽民总书记亲自做过批示的游戏厅内三名儿童被杀事件,金祥武罪大恶极我却要为其辩护,在个人情感与职业使命的两难选择中,我明白了什么是律师。 曾经,在中央电视台广为报道的12.25特大火灾案中,我为一名电焊工周*辩护,他根本就没有犯罪,却因为搬动电焊机、教王**如何焊接而被批捕,当时的情况危机四伏,曾一度要将失火罪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我的努力下,周*最终没有被起诉到法院,当他被释放后,第一时间向我报喜,那时我的心情溢于言表。 曾经,洛阳电视台《今日开庭》节目现场直播了我为韩建波杀人碎尸案辩护的实况,虽没有挽回被告人的生命,却有无数人对我的辩护风格给予了肯定。 在办理全国优秀教师高歌被杀案、假日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波绑架杀人案、张*等雇凶杀人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时,我感谢机遇让我积累了经验,我更悲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曾经,我代理的翟**诉计生站侵权纠纷案,在中国律师报、大河报、知音等报刊杂志上广为报道;曾经,我代理《洛阳晚报》应对15名原告所诉的名誉侵权案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很幸运我都胜诉了,七年来四百余起案件,各种类型,使我锻炼了超强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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