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波 律师
交通事故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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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王福波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101200510848992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东1号豫博大厦17楼1757房间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王福波律师,1975年生,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共党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证券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1995-1999年在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习,师从著名学者曹建明教授(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何勤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经济法和会计双本科学历,具有经济师、ISO-9002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9年毕业后就职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下属大型建筑工程企业,任法务部经理,任职期间,办理各种案件数百件,获得领导同事一致好评,并多次获得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等各种嘉奖。 2005年转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方向是公司证券法律事务与刑事辩护。曾担任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商都网、河南嘉和高科技有限公司、荥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百余家单位法律顾问;入选100位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库律师。执业后办理任育苇绑架杀人案、李建平故意杀人案、郭华涛绑架杀人案、曹留洋强奸、故意杀人案、马长谦故意杀人案、位合群故意杀人案、邓小涛故意杀人案、谢志培抢劫案、楚志刚敲诈勒索案、王麦兰与王宪宾交通事故案、蔡荣娟与叶海范交通事故案、刘庭山人身损害案等各种刑事、民事案件数百件;也主持了多起公司合同谈判,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的实践经验。曾发表《浅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竟合时赔偿请求权的选择》《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赔偿责任》《维权意识杂谈》等专业论文多篇,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王福波律师代理的部分成功案例: 一、刑事方面部分成功案例 1、任育苇绑架杀人案; 2、郑建业故意伤害案; 3、马宝国绑架、强奸案; 4、李建平故意杀人案; 5、郭华涛绑架案; 6、金运干故意杀人案; 7、邓小涛故意杀人案; 8、杨彭辉故意杀人、强奸案; 9、曹刘洋故意杀人、强奸案; 10、马长谦故意杀人案; 11、位合群故意杀人案; 12、李玲故意伤害案; 13、谢志培抢劫案; 14、成万旭故意伤害案; 15、王保才挪用公款案; 16、楚志刚敲诈勒索案; 二、公司、合同方面部分成功案例 1、程相超诉新乡市众邦钢结构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案; 2、李应诉郑州商鼎商贸有限公司买卖纠纷案; 3、商丘市绿地房地产公司诉濮阳市大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案; 4、三门峡亨利工程有限公司诉新乡市金顶路桥公司股权纠纷案; 5、西安市俊龙绿化公司诉漯河市古城花木公司联营纠纷案; 6、山西福田纸业有限公司诉李长龙股权转让纠纷; 7、张让诉李戴元、白瑛霞合伙纠纷案; 8、邢台市鼎苑石材公司诉开封市华城市政公司股权纠纷案; 9、荥阳市农村行用合作联社高村信用社系列贷款案; 三、婚姻继承方面部分成功案例 1、刘志红诉王奎离婚案; 2、吴名钢诉张清离婚案; 3、周渝兰诉朱斌德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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