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华 律师
交通事故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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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刘大华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8002002111115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长沙市五一大道717号五一新干线1729室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刘大华,长沙市人,研究生学历,多年从事临床医学与法学研究,获副主任医师职称,同事兼职法律实务工作,颇有建树。正值盛年弃医从法,加盟律师事务所任全职律师,现为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主任,入选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辨护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沙市律师协会理事,在省会司法界崭露头脚。 以其精湛的医学与法学知识相结合的独特优势,刘大华律师在处理医患纠纷中尤为得心应手,现为多家医疗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先后代理了多起患者诉医疗机构案件,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大华律师以敏锐眼光、观点鲜明、思维缜密、机敏雄辩见长,其扎实的哲学根底与法学修养,使他对法律的领悟更为透彻,对法律的运用得心应手。其准确鲜明的法律观点,简练精辟的法律语言,形成了独特的个人风格。 作为省会多家主流媒体的首席法律顾问和专栏特约律师,刘大华面向社会、排忧解难,发表指导性法律意见近千条见诸报端,主持公开法律知识讲座数十场次,撰写法律论文十余万字,并先后就“立法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及纠正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违宪问题致信有关机关,并在全国范围引起巨大的共呜。特别是2004年发起“银行卡” 诉讼案,更在全国范围激活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给垄断行业的经营者以极大的震撼。因其以公正、精辟的见解和良好的公众形象活跃于湖南司法界,为推进、普及法制意识,维护社会正义,义无反顾、敢为人先,在长沙晚报组织的2004年度人物评选中,当选为“十大维权英雄”。 刘大华律师胸怀坦荡、爱憎分明、刚正不阿、勤勉守信、主持正义、不畏权势,多次凭勇气和智慧力挽狂澜,将无权无势的当事人拉出绝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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