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磊 律师
婚姻家事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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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付磊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3706201110389212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军事管理区西侧楼四楼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付磊律师,毕业于中国最高法学学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律师协会会员,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特邀专职律师,房地产委员会主任。 付磊律师曾师从当代法学大师,特别在房地产、经济法、刑法方面有着深入研究,具有正规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付磊律师在执业期间曾代理过上海某酒店的破产、清算程序;代理过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不当得利案件并成功改判;处理过数百起商品房销售案例;代理过数起超千万企业融资纠纷为广西某公司直接通过诉讼避免经济损失近1000万等特大经济纠纷案件;为某犯罪嫌疑人辩护争取到无罪机会并提前获释等影响较深、广、典型的社会案件,其中一些案件一审败诉二审成功改判或发回重审,数件经典案例在媒体上报道,对社会公众有着重大的影响! 扎实的法学根基、独特的办案理念、丰富的实战经验,最大的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付磊律师曾在媒体报道过的相关典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1、“顶名购房”二审成功改判!(对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因不具贷款资格、隐名购房等具有指导意义) 2、车损险“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偿”不获法律支持!(保险公司格式合同在法律上已站不住脚) 3、村委大坝常年失修,村委承担家属赔偿金。(对公共设施的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惩罚) 4、酒店“代驾”事故中保险公司对车主及酒店没有代位追偿权。(消除了车主及酒店对时下新生的酒店代驾服务中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追偿权而产生的疑虑) 5、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是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后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第一起因交通事故而认定的工伤) 6、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能成为“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社会公众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仅为机动车驾驶人的误解) 7、8年的“不当得利”案终于有了结果。(历经8年、四级法院、3次更换代理人,终于拿到省高院的胜诉判决。) 8、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猝死,最终认定为工伤。(该案历经3年、三级审理程序并汇报至最高院,最终为受害农民工家属获取了平等受偿机会,同时该案突破了以往观点,对今后农民工群体在工伤方面维权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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