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克法 律师
婚姻家事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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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冯克法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婚姻家事
  • 执业律所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3704199910311889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24号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冯克法律师,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业务部主任,知识产权和刑事辩护专业律师,枣庄市首届十佳律师,《中国刑辩大律师》入选律师。 西南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系毕业,原枣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枣庄仲裁委优秀仲裁员,多次获枣庄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 先后参加山东省“全省律师知识产权高端业务培训班”、中国法学会“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专利及著作权实务研修班”、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信息分析、与专利地图制作及侵权查新报告撰写专题培训班”、已发表知识产权研究论文二十余万字,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成为知名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和知识产权战略专家。 发表论文: 1、《论我国专利间接侵权行为的认定》(发表于《山东审判》2010年第5期) 围绕专利权的本质特征,对专利间接侵权行为进行了全新定义,国内第一次提出仅销售实施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必要技术特征的专用产品的行为为专利间接侵权行为,并对专利侵权行为的特征进行了论述。 2、《知识产权战略下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之路——以山东省枣庄市为例》(发表于《当代经济》2010年10月[上]) 突破产业研究视角,在国内率先提出了以知识产权战略为视角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研究,并对枣庄的旅游、水泥、机械制造、旧机动车交易等行业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了论述,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转载。 3、《“解百纳”被“皆白拿”的法律思考》 对2010年12月24日结案的张裕公司同中粮酒业公司等“解百纳”商标之争的结局进行了全面剖析,指出了张裕公司在“解百纳”商标注册、使用、保护及争议、诉讼过程中的种种失误,对业界如何使用、保护商标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针对国内普遍认为的“解百纳”之争尘埃落定的观点,第一个提出了“解百纳”争议案后仍然存在再次被争议的法律空间,其他企业是否可以无偿无期限使用“解百纳”,仍是未定之数。 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的三个存疑问题》(发表于《当代经济》2011年3月[上]) 对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中的“知道”和“应当知道”如何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内容是什么,以及如何理解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仍在继续”包括哪些类型等三个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深度分析,提出了“知道”和“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以及“仍在继续”的各种情况下的赔偿问题。 5、《张裕公司如何续写解百纳辉煌》(发表于《市场导报》2011年1月[下]) 对张裕公司在历经“解百纳”争议大战后如何保护“解百纳”商标权、续写“解百纳”更加辉煌的明天提出了专业建议。 6、《我国未保护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合理性分析》 以《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对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标准为参照,分析了我国对驰名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的相关规定,得出了我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处于国际标准之上、符合我国现有国情的结论。 7、《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诉权的审查》 对专利侵权诉讼中各种不同的原告主体提起的侵权诉讼,应分别审查哪些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 8、《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风险控制》 结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分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相应预防措施,被《中国金融网》、《建筑地产网》及房地产律师个人博客多次转载,成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务与律师业务的重要参考文献。 9、《论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及其体系构建》 该文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共同举办的“中国知识产权实务论坛(2011)”上被评为优秀论文,收入罗东川、李德成主编的《知识产权审判与法律实务》一书。 10、《论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发表于《山东审判》2011年第6期) 就破产管理人在管理破产事务中如何保护破产企业知识产权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深刻论述。 1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台儿庄古城》(发表于《枣庄日报》2012年3月27日B4版) 该文就如何对台儿庄古城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全面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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