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保强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时保强律师,男,1973年出生,籍贯山东菏泽市,毕业于山东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本科学历,后取得黑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持有广东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证号:191306111048,执业于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和佛山市律师协会会员。 1999年,在北京参加全国统考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书》证号为:019973031220。 2001年,获得山东省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后执业于山东文亭扶正律师事务所,曾任此律师所副主任职务。 2004年,曾受聘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厅级单位),担任不良资产处置法律顾问。 2005年6月,曾受聘于广东省音像商会法律中心,担任此法律中心"维权律师团"重要成员,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著名歌星、影星著作权的打盗维权工作。如接受刘德华、张学友、刀郎等明星和国际环球唱片公司或者是香港华纳唱片公司的授权依法进行打盗维权。 2010年,被佛山市人民政府聘请作为“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团”骨干律师。 2013年11月顺利通过全国二级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获得高级职称,为做好法律服务更加增加了技术含量。 2013年11月,开始创办真正属于自己的律师所:广东邦顺律师事务所。 13年多的律师生涯中,本人办理了山东电视台、百度媒体侵权等民事案件300余件、中铁,宏润建设股份,广州双鱼体育用品(乒乓球)集团等经济纠纷400余件、刑事辩护从轻、减轻、取保、缓刑和无罪释放等案件近60件,其他非诉讼案件共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多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总结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案技巧,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本人也因此获得了众多的荣誉,很多专业论文被权威机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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