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远 律师尚未发布办案案例
赵志远,男,山大法学本科,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现执业于众成仁和律师集团(华林)事务所,合伙人,民商部主任,曾在北京从事律师工作,擅长重大刑事、经济案件代理,与北京、济南业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煤矿文联作协会员、山东社科联会员、青年诗人家协会理事、民革党员。 从业十几年来,先后担任几十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以雄辩而持重的辩护风格在刑事辩护尤其是在重大疑难刑事辩护方面尤为突出,在业界和当事人中形成了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好的评价。 持正义之剑捍卫法律的尊严,以赤诚之心维护当事人利益。在本地、跨地区案件代理中,其中北京王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案、济南千佛山刘某故意杀人案、山东省新泰孙某故意杀人案、山东农业大学某处长涉嫌受贿案(无罪辩护)、四川绵竹张某侵犯“剑南春”驰名商标案等都是比较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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