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欢欢 律师
交通事故 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 0 篇可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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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履历

律师档案
  • 姓名 宋欢欢
  • 性别 
  • 职务 
  • 擅长 交通事故
  • 执业律所 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
  • 律所规模 
  • 执业证号 14301200910286709
  • 执业年份 0
  • 教育背景 
  • 办公地址 车站北路70号万象企业公馆1108室
  • 交通线路 

律师介绍

宋欢欢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清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0910286709。2005年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在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领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业务经验,与长沙各级司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 业务领域: 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2、刑事辩护 3、经济、商事合同纠纷 4、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 5、商标、专利权属纠纷及合同纠纷 6、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内部治理与公司相关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7、企业改制、破产 主要业绩: 1、在湖南国发经济发展公司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长沙公交总公司与湖南国发经济发展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所叶格秀主任与本律师共同作为长沙公交总公司的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完全达到当事人的目的。 2、在张裕圣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一案再审程序中,本律师全程为张裕圣提供法律服务,最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之前所作的有罪判决,改判被告人张裕圣无罪。 3、在湖南湘东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就改制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书,现该公司已成功改制。 4、在湖南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东永实业开发公司、资江农药厂破产过程中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制定破产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就破产过程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两个企业现已顺利破产。 5、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6、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取得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效果,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取得良好辩护效果。 7、代理多起商事合同纠纷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并取得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8、在知识产权领域,本所为中国(长沙)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单位,本律师为知识产权团队主承办律师之一。 9、担任《湖南工人报》及《今日女报》案例点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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